国家电影局等六部门:严防借影视基地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据国家电影局网站1日消息,电影地近日,局等借影国家电影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的部门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严防准确把握影视基地的视基实产业定位,以服务影视创作生产为核心,名行打造影视精品力作。房地合理控制影视基地配套产业规模,产开防止变形走样,电影地严防借影视基地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局等借影

意见提出,部门严控影视基地建设和管理运营主体在基地周边捆绑开发建设住宅、严防办公楼等房地产项目,视基实不得通过调整规划为影视基地项目配套房地产开发用地。名行对拟新增立项的房地影视基地项目要严格把关,防范“假影视基地真地产”现象。

意见提到,严格用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影视基地选址须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影视基地用地要优先利用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禁止占用耕地、I级保护林地、天然林地、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城镇公园绿地,禁止违规填海建设影视基地。

意见还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文化自然遗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选址建设影视基地,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